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 1 座 220kV 汇集站(配套储能建设规模100MW/200MWh,一次性建成)。设计安装 4 台容量为 240MVA 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 的主变压器,并配套建设进站道路、输配线路及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包括储能电池、PCS、EMS、BMS、电缆、 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等。
2.5 招标规模:100MW/200MWh
2.6 交货地点及方式:项目所在地升压汇集站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2024 年 9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具备电池 PACK、电池簇、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 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检 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所投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 PACK、电池簇、BMS、EMS、 集中式构网型 PCS)应具有 CGC 或 CQC 或 TUV 或 VDE 或国家认定的同等资质的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带 CNAS、CMA 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同时拟采 用集中式构网型 PCS 须提供认证报告;投标人须具有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四级 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 须提供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 100MWh 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的供货 业绩(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或户外柜、PCS)。(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 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容量及供货范围的关键内容页,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 中文译本)。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2022 年)或(2021 年-2023 年)具有良 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 其他特殊要求:
3.8.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8.2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8.3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 (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 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