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江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农经【2021】831号文和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21】93号文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洪府办抄字【2021】50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方)为江西省赣抚尾闾整治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赣江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及竣工验收技术鉴定项目; 2、项目 水文化及水域景观的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并为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改善取用水条件、促进航运发展奠定基础。 4、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 1123282 万元,工程费(建安费及设备费)为720301.381632 万元,本项目蓄水安全鉴定及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费用控制价:320.7458万元; 5、招标范围: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导则》(SL670-201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2017修订)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赣江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及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的有关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依据规程规范的鉴定范围及工作内容,鉴定工作过程中检测复核、评审及会务安排等工作),具体详见“第六章 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相关的鉴定规范及验收要求;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至少包含蓄水安全鉴定及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的案例。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本工程施工、设计及监理中标单位有关联的鉴定机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五、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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