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各县(睢宁、丰县、新沂、铜山)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分包1、分包3(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各县(睢宁、丰县、新沂、铜山)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分包1、分包3(二次) ,招标编号: ZWKXZ202405665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睢宁、丰县、新沂、铜山四个县(区) 食堂的餐饮服务,要求承包方负责食材的加工、服务,负责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等,提供就餐人员早餐、午餐,同时可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临时性供餐(如加班工作餐、接待用餐等)等并据实结算。具体服务要求明细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本次公告仅针对分包1:睢宁、分包3:新沂两个分包进行二次招标。
1.2服务内容
预算费用情况如下:
1.睢宁 食堂外包服务费:合计每年10.835万元,两年共21.672万元;
3.新沂 食堂外包服务费:合计每年12.672万元,两年共25.344万元;
服务
1.3本项目按照县区 区域划分两个分包,分别为:分包1:睢宁;分包3:新沂。
具体报价及相关情况如下:
分包 | 服务内容 | 单个岗位每天服务时长情况 | 岗位数量(个) | 两年总服务时长预算 | 综合采购单价限价(元/小时) | 2年费用总预算(万元) |
分包1:睢宁 | 餐饮服务外包 | 月标准工时:每天8小时*22天 | 2 | 8448小时 | 25.65 | 21.67 |
分包3:新沂 | 餐饮服务外包 | 月标准工时:每天8小时*22天 | 1 | 4224小时 | 32.5 | 25.34 |
餐饮服务外包 | 月标准工时:每天8小时*22天 | 2 | 8448小时 | 13.7 |
注:费用结算时,按照月度服务时长据实结算,年度结算服务时长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总服务时长。(每天的工作时长最高按8小时结算,超过8小时的部分不予结算)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供应商排名建议,各分包分别由1名供应商成交,备选供应商一人。如其中一个分包不足三家投标,该分包流标,但不影响其他分包开标;一个投标人可报名多个分包,兼投兼中,如第一中标人无法履行则依次顺延或重新采购。
1.4本项目各分包按照含税综合采购单价(元/小时)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含税综合采购单价(元/小时)报价高于含税综合采购单价(元/小时)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限价详见本章1.3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具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餐饮行业相关的经营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1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具备健康证等餐饮行业需要的卫生许可。(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