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心2024年度职工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宁中心2024年度职工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获取采购文件或邮箱获取,并于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项目名称:西宁中心2024年度职工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万元):131.125(应按照当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或政府发改委官网公布的均价为基准价,供应价应低于当时当地公布均价的5%以上;)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西宁中心2024年度职工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 131.125(应按照当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或政府发改委官网公布的均价为基准价,供应价应低于当时当地公布均价的5%以上;)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需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inghaijunyu@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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