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金鹏印务 2024年-2026年258g/㎡PET镭射拉丝横纹光柱银卡纸、175g/㎡PET镭射拉丝横纹光柱银铜版纸采购及服务项目(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常德金鹏印务 2024年-2026年258g/㎡PET镭射拉丝横纹光柱银卡纸、175g/㎡PET镭射拉丝横纹光柱银铜版纸采购及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预计采购周期:预计两年,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7月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为6829031.6元(含税)
2.4本项目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公示,确定排名前3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中排名前2的中标人为供货供应商,排名第3的中标人为备用供应商,备用供应商的启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招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投标人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