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州市2023年度杨柳庄镇北新立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滦州市人民政府以滦政字【202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社会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滦州市2023年度杨柳庄镇北新立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2.2 建设地
2.3 建设规模: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2.4 招标控制价:5169919.82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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