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 西安地铁 8号线、10号线一期、15号线一期工程
站后施工总承包项目 3标段项目 二工区
设备区动照配电箱谈判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 西安地铁 8号线、10号线一期、15号线一期工程站后施工总承包项目3标段项目二工区 设备区动照配电箱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线上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二工区施工范围包括西安工大 ·武德路站(不含)~东风路站~未央湖站~杏渭路站~水流路站(含)及相邻区间的通风空调与采暖(含未央湖站多联氟泵空调采购及安装)、给排水及消防、气体灭火系统、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气灭控制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设备区动照配电箱 等系统的设备安装工程,站内和站外导向标识系统,车站及区间地面保护铭牌,车站公共区(含综合利用空间)及建筑装修,车站安装装修工程(含地下车站附属钢结构、高架车站及桥梁景观照明、车站周边地面恢复(含绿化))及市政接驳工程,高架车站主体及附属钢结构安装及外立面安装装修;跨灞河桥 110kV电缆通道。
2.2采购内容
2.2.1 本次物资采购 共 1 个包件,物资品种:设备区动照配电箱。
2.2.2 本次招标的物资,其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西安地铁的标准要求。
2.2.3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3.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厂家具备相应垫资供货能力;其供货商应具备迅速的供货组织能力。
3.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有执行物资供应的良好的资金保障。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具有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及第三方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投标人为送货的物资的所投标产品须有质量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供货业绩要求:要求具有近三年(2021-2023年)同类物资地铁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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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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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zfzt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