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 针对《赣州交通控股集团 2024年度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改并编制第01号补遗书。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P30页“三、采购项目需求”中“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集团及子公司有息负债本息用途。”修改为“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赣州高速公路 “19赣州高速MTN001”永续中票本金及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P2、P15、P48页关于“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次债券项目出具同意承销的相关批复文件,证券公司需提供本公司立项批复文件,银行需提供该行省分行(或省分行以上)出具的承销批复文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相应的批复文件。”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次债券项目出具同意承销赣州高速公路 发行本次永续中票的相关批复文件,证券公司需提供本公司立项批复文件,银行需提供该行省分行(或省分行以上)出具的承销批复文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相应的批复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与此有关的内容全部相应修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P1页“对其赣州交通控股集团 2024年度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修改为“对赣州交通控股集团 下属子公司赣州高速公路 2024年度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P30页“三、采购项目需求”中的发行人由原“赣州交通控股集团 或下属子公司”修改为“赣州高速公路 ”,《标文件》中所述的发行人均为赣州高速公路 。
以上内容招标公告与本次第01号补遗书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补遗书修改内容为准。
赣州交通控股集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