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2024年度电动正面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港建设开发 受宁波港物资 的委托,就宁波舟山港2024年度电动正面吊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WZ-2024-56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货物名称及数量: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电动正面吊 |
11台 |
电池容量≥ 500kWh,起升高度≥ 45000 mm,详见招标需求。 |
★备注 |
本次采购数量为11台,其中2台为预留量。 |
2.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内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含验收的时间,不含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时间)。
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四、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3085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制造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具有完成电动正面吊设计、制造、检验检测、现场安装、缺陷修复和售后服务相适应的能力。
3.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销售电动正面吊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产品规格等相关合同内容)加盖公章;
4.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