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机关食堂整体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机关食堂整体外包项目已由业主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业主机关食堂整体外包项目。
2.2 项目编号:dxzb-06-2024-A0650
2.3 招标内容:北碚区 机关食堂整体外包服务包含:机关各部门、城区营业部、经警班、驾驶班等早餐和午餐用餐;天生桥营业所、碚峡路营业所、文星湾营业所、金华路营业所、云泉路营业所、龙凤桥营业所、城南营业所、华光营业所、朝阳路营业所、歇马营业所等10个网点的午餐送餐服务。预算金额: 96.12万元。
2.4最高限价:本项目总报价最高限价:96.12万元,单价限价:早餐食堂用餐(工作日):7.5元/人/餐;午餐食堂用餐(工作日):18.5元/人/餐。午餐网点送餐(全年):15.5元/人/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5送餐
2.6商务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服务要求》。
2.7合同签署: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厨师团队要求:
①厨师1名:配置的厨师应具备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同时具备健康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服务员2名,要求配置的人员应当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保险要求:投标人承诺为派驻本项目的人员购买“人员意外伤害险”,且赔付额度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承诺自拟)。
3.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食堂整体外包(含厨师团队)业绩,且合同年金额在20万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委托单或其他证明资料)+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合同金额以订单或双方盖章的结算单或发票等能够证明合同期内累计合同金额的资料为准。)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提供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张查询结果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控股管理关系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3.8与邮政不得存在的情形: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9非黑名单:列入业主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9联合体,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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