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1、废油漆渣(具备江西省内有效危废资质HW12(900-252-12)),200吨/年;2、废油漆桶(具备江西省内有效危废资质HW49(900-041-49)),30吨/年;3、废塑料壶(具备江西省内有效危废资质HW49(900-041-49)),12吨/年;4、废活性炭(具备江西省内有效危废资质HW49(900-039-49),5吨/年】。(说明:以上项目具体量不固定,视生产情况确定。)
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至2025年4月30日。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
4、
二、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及招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要求:
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客户自用加工处理的,需有处置该类产品的环保资质和技术能力,有处理固废或工业废弃物的营业执照、环评报告及项目批复、排污许可证等资质,需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场地堆放、处置加工(提供符合规范的场地照片并盖章);中间商采购给终端客户的,需提供自身有该类产品处置、采购、运输资质的营业执照,同时与终端客户的合作协议以及终端客户处置加工该类产品的环保资质和技术能力(有处理固废或工业废弃物的营业执照、环评报告及项目批复、排污许可证等)。
2、注意事项:
2.1因投标物资的特殊性,请到现场看货并给予确认。
2.2同一控股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产品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若投标单位不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却执意参与报价并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此造成我方招标工作延误的,同时扣罚其全额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
2.5招标方不对标的物做任何质量承诺,中标方不得提出任何的质量要求。
2.6资格审查:资格前审。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方资格审查后才能参与线上竞价。
2.7、销售方式:线上竞价。竞价网 三、其它: 招标 地 邮 编:338001 招标工作咨询:新钢招标办公室 杨宇 业务详情咨询:新钢设备管理部 何名成 新钢能源环保部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