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群科镇木哈等十村村容村貌改造提升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化隆县群科镇木哈等十村村容村貌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化政函〔2024〕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现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化隆县群科镇木哈等十村村容村貌改造提升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晟骋询比(工程)2024-018
1.3
1.4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成交家数:一家
1.7采购项目概况:木哈村:村容村貌整治639平方米、坑塘整治115立方米;若加村:村容村貌整治1024平方米、坑塘整治387.9立方米;舍仁村:村容村貌整治8084平方米、坑塘整治8793立方米、道路硬化108米(宽3米);乙沙村:村容村貌整治2592平方米、坑塘整治14330立方米;科目其村:村容村貌整治180平方米;格尔麻村:村容村貌整治1680平方米、坑塘整治15立方米;滩心村:道路硬化819.2米(宽3米);工农兵村:道路硬化440.2米(宽6.5米);团一村:道路硬化总计5360米,其中:宽2.5米的1600米、宽3米的1340米、宽3.5米的1990米、宽6.5米的430米;新二村:坑塘整治6600立方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75 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3 建设
(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短于要求年份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
a.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其他要求:供应商注册地不在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完整的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3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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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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