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
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次支路网工程
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 -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次支路网工程(第二阶段)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 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次支路网工程,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 -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次支路网工程(第二阶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NCECCC-DBXQXM-2024-0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NCECCC-DBXQXM-2024-02/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 -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次支路网工程(第二阶段)-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土石方及拆除工程、1-5号路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工程
(2).标段(包)编号:CNCECCC-DBXQXM-2024-02/02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 -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次支路网工程(第二阶段)-标段包02
招标内容及范围:1-5号路管网、照明及附属、临建等工程
2.2 计划工期: 2024年5月15日开工建设,2024年10月27日完工。
2.3 建设 HSE要求:杜绝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零;重大及以上火灾、爆炸、治安为零;全员安全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满足项目所在地施工环保要求;疫情防控到位,感染指标为零。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一项; (3)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过同类工程,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5)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6)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4.8条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 (9)潜在投标人应在化学云采平台(工程分包)的《城建公司-东部新区项目-第二阶段-分包方案》(采购项目编号:CNCECCC-DBXQXM-2024-02)合格分包方短名单内。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