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首钢科技园委托保洁服务项目
- 资金来源:自筹
- 招标内容:首钢科技园委托保洁服务项目
- 服务时间: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合同期限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费用结算以最终合同期、实际用工人数据实结算)
- 中标人数量:一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资本金不得低于400万元;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投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的由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业绩要求:自 2021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至少1个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的写字楼保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合同中须标明服务面积或由甲方出具盖章版证明材料,如无法证明服务面积,所提供的业绩为无效)
(7)供应商须开具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标后能按本文件中《技术需求书》内容提供保洁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无不诚信记录(即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9)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凡被认定为无法辨认文件内容的投标文件,将被扣减相应分数。
- 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发售标书网上发售,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9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