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三号线厦滘车辆段征地范围内沙滘东路路面改造工程
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轨道交通三号线厦滘车辆段征地范围内沙滘东路路面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只接受收到投标邀请函的单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沙滘东路路面改造工程:1)现状砼路面加铺沥青,加铺面积约7700m2。2)挖除现状破碎水泥面板及水稳基层约2900m2。3)基层补强约1120m2,沉陷路段重做基层约1800m2;修补轻型裂缝约370m。4)提升现状污水井及电力井共计约8座。
建设
服务期限:从中标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980757.5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0629.70元,暂列金额131611.30元,暂估价233492.29元)。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合同包干。即按照图纸、设计答疑及补充说明文件和清单的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项目措施费包干、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