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金融网点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和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金融网点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和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WKHA202404494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淮安市 金融网点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和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其中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预计11樘,自助设备防护舱预计13个,具体明细见附件1。
1.2招标内容
采购数量: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预计11樘,自助设备防护舱预计13个。
预算总金额: 16.04 万元人民币(含税)。
交货期:满足施工条件的网点,单个网点施工期不多于10个自然日(从下订单至安装调试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其中非标准需定制的不多于20个自然日)。
交货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按照采购内容分别设置最高含税限价,投标人对单项进行报价,按照合计含税总价计算价格分,投标人各项目报价以及合计总报价超过最高含税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如下: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含税限价(元) | 合计最高含税限价(元) |
自助设备防护舱 | 13 | 个 | 6500 | 84500 |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 11 | 樘 | 6900 | 75900 |
合计 | 160400 |
注:此限价含税费及设备的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