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泽库县税务局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
询比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泽库县税务局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泽库县税务局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泽库县税务局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小写:¥173396.97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叁仟叁佰玖拾陆元玖角柒分。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泽库县税务局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2.3项目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资料。
2.财务要求:
(1)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供应商基本
3.信誉要求:(1)有良好的信誉;2021年1月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至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3)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询比;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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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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