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保定中心部分)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保定中心部分)已由河北省水利厅 冀水防〔2024〕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保定中心部分)工程监理服务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国家基本水文站12个,中小河流水文站4个,大江大河水位站13个,巡测站3个,应急监测队1个。其中土建部分包括:监测断面整治3处、观测路修复9处、水尺58根,修复重建缆道房4处,生产业务用房维修改造2处等;本次水毁修复共购置观测设备285台(套),包含水位观测设备,流量、泥沙信息采集仪器设备,降水及蒸发设备等。
2.1.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 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和资料的整理、保管交验工作。含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阶段、结算及决算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监理人员。
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监理人员;
(2)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监理员,应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1.6 其他要求
(1)交通工具:汽车不少于2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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