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易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灾毁农田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易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已由保定市农业农村局以保农函【2024】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11400亩。包括土地平整、农田地力提升、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
2.1.3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地平整、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塘湖镇南中庄村、塘湖村、王家庄村、武庄村、孔山村)
第二标段:土地平整、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高村镇南石楼村、西水冶村、西市村、北福地村;裴山镇北白涧村、高家庄村、舍龙城村;七峪乡六平地村、石家庄村、武家庄村、张公铺村、七峪村;狼牙山镇东西水村;凌云册乡西牛村)
第三标段:农田输配电
第四标段:地力培肥(塘湖镇南中庄村、塘湖村、王家庄村、武庄村、孔山村;凌云册乡西牛村)
第五标段:地力培肥(高村镇南石楼村、西水冶村、西市村、北福地村;裴山镇北白涧村、高家庄村、舍龙城村;七峪乡六平地村、石家庄村、武家庄村、张公铺村、七峪村;狼牙山镇东西水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五标段: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项目负责
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为准)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 年度(或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任意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评标,第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第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以此类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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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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