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献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 已由 沧州市水务局 以 水利工程招标核准书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水务局,建设资金为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
建设内容:渠道清淤疏浚,闸涵,桥梁,扬水点等。
招标范围:献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优良。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并能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个人参与项目”中查询,且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分别取得水利部颁发的A类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均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6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合同总额的40%及以上(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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