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红塔集团物流中心仓储物流系统单机设备维护(2024-2025年度) 已获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红塔集团物流中心仓储物流系统单机设备维护(2024-2025年度)
2.2 2.3 招标范围:对红塔集团物流中心卷包二车间在用8台国产堆垛机、2台双工位往复穿梭车、3台单工位往复穿梭车、2台缠膜机、3台垂直提升机、16台LED显示器、1套防坠落生命保护系统进行一年一次维护保养;除AGV系统和拆码垛机器人系统外的所有物流输送设备(机械、电控程序)技术支持及应急修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 项目
2.5 服务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合同每执行满12个月之前,由招标人按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上一年度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 100% 。
2.8项目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约110万元(含税)/每年,两年共计约220万元(含税)(注:此预算金额仅为本项目预估金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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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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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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