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220kV升压站控制
电源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220kV升压站控制电源设备采购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买 方:林甸县青阳新能源发电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220kV升压站控制电源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由林甸县青阳新能源发电 投资建设的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220kV升压送出工程,该项目区建设场址位于大庆市林甸县花园镇境内,大庆市林甸县以南,距林甸县县城35km,G301国道和绥满高速公路位于场址区西部,光伏场区位于大庆水库的东北测,黑鱼泡滞洪区北侧。2024年建设规模2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220kV升压站建设规模200MW,新建1台200MVA主变压器。本期220kV线路1回,220kV侧采用线变组接线。主变35kV侧配置接地变及小电阻装置1套,本期35kV线路10回(2回储能),35kV系统采用扩大单元接线,设置两段母线,每段母线均接入4回线路、1套动态无功补偿装置、1回储能;升压站共有两路站用电源,35kV I段接入1路站用电源进线,另1路采用外引。主变高压侧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或间隙接地方式,35kV侧采用小电阻接地方式。
1.2招标范围
1.2.1 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220kV升压站控制电源设备。
1.2.2 交货
1.2.3 交货时间:2024年6月15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买方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控制电源系统设备生产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向国内至少2个11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提供过控制电源系统设备,且该设备具有1年及以上的成功运行的经验(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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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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