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桃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已由衡水市桃城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桃审招标核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桃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
2.2 建设地
2.3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标段(地力提升工程):涉及项目区赵圈镇31个行政村,共计30000亩耕地;包含土地深耕深松,采购有机肥,施撒有机肥等工程内容。土地深耕深松、施撒有机肥采用以工代赈的方式进行。七标段(智能水肥一体化喷灌节水工程):涉及4个村庄的喷灌项目采购及工程建设内容,总面积2617亩。八标段(农田管灌节水工程):涉及26个村庄,包含PE管的采购及安装、出水口、保护装置、机井首部、泵的采购安装等项目;15个村庄的扬水点建设;10个村庄的农用井建设,包含井房建设、机井首部、泵的采购安装等项目;蔡园、骑河王杨水点水泵的更新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交货期:以合同签订交货期为准,随时满足甲方要求。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标段划分:10个标段。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批次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按照开评标顺序只能中 1 个标段,如投标人在已评审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在后续标段评审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8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一、七、八标段: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需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标段:具有由省级及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投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七标段:具有由省级及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八标段:具有由省级及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PE管及出水口)检测报告。
3.2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主体,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8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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