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基地二期7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基地二期7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买方: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大基地二期7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1.1.1招标范围
大基地二期7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
1.1.2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48km,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开阔,占地面积约为8公顷。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5°59′12.4″,东经100°14′1.41″,海拔高程约为3000⁓3150m,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北侧,交通便利。
本项目基础设施包括配套的330kV升压站、330kV送出线路、35kV汇集站及其集电线路工程。主要建设项目包括:
(1)1座330千伏汇集站;
(2)7座35千伏汇集站;
(3)35千伏集电线路约58km;
(4)330kV送出线路约9.5km;
(5)供水工程:1座水源井。
以上工程量按最终确定的设计文件工程量为准。
1.2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资料提交
1.2.1.完成大基地二期70万千瓦光伏配套基础设施勘测定界项目现场踏勘、权属调查、地类调查、报告编制及报审工作;
1.2.2.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审查通过的勘测定界验收报告。
1.2.3成果资料提交: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审查通过的“大基地二期7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勘测定界报告/图”15份(审定版),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各1份及审查意见。
1.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3.1项目实施
1.3.2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甲方提供资料后2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买方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人员要求
报告编制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
1.6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新能源项目勘测定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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