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度定安智筑3#车间生产劳务公开招标项目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Z)DZBGG2024030069号 |
根据项目进度,华润智筑科技(江门) 2024-2026年度定安智筑3#车间生产劳务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在同一张纸上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未亲自参与投标,则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安全预评价:承包商安全预评价合格。(非常重要:标准见附件《承包商安全预评价表》,投标人通过我司安全预评价才能参与报价)。 4.安全目标响应书:提供签字盖章版《安全目标响应书》,并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5.业绩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1月1日-2024年3月15日3年中其中1年所承接的预制构件生产劳务项目累计产量不应低于10000m³,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合同及合同相关的发票、结算单等证明材料。 6.商业保险证明:投标单位劳务人员不应少于30人,提供2021年1月1日-2024年3月15日员工商业保险证明(商业保险为投标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购买,如劳务派遣公司购买,投标公司需提供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或协议)(累计人数应为30人以上)。 7.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本项目不接受限制投标情形的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相关的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在采购活动中,经查实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按串通投标处理。 (3)如果投标人/报价单位在任何时候被华润水泥列入黑名单企业或被发现存在应被列为黑名单企业的行为,招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价、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者将投标人的投标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报价,双方已经签署合同的,招标人/采购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立即解除合同。 (4)限制投标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述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备注:报名时需同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单位,才会进入投标文件评审,如资格审查不通过,则投标无效。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需上传至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三、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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