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城乡二级供水管网及乡镇供水厂改造项目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安审批投资【202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多方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
(2)建设规模:对马店镇、大何庄乡、东黄城镇、大子文镇、南王庄镇、安镇、西两洼乡7个乡镇和县城区域敷设De50~De315输水管道,管道沿线设置检修阀井、排气井及排空井等附属设施;管材选用聚乙烯(PE100)给水管道,管道公称压力选用0.8~1.0MPa;一户一表改造,对安平镇、黄城、南王庄、程油子、马店、何庄、子文7个水厂的道路、泵房、潜水泵、蓄水池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项目总监要求: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证书(本单位注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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