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数量:
1.1脱硫尾泥及不可回收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烧结、球团脱硫尾泥和新钢生产中产生的不可回收工业固体废物,含部分轻薄料)。
1.2标段一:脱硫尾泥,约1300吨/月。(具体量不固定,视生产情况确定)
1.3标段二:不可回收工业固体废物,约300吨/月。(具体量不固定,视生产情况确定)。
2、合同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6:00时。
4、
二、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及招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要求:
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采购客户自用加工处理的,需有处置该类产品的环保资质和技术能力,有处理固废或工业废弃物的营业执照、环评报告及项目批复、排污许可证等资质,需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场地堆放、处置加工(提供符合规范的场地照片并盖章);中间商采购给终端客户的,需提供自身有该类产品采购、运输资质的营业执照,同时与终端客户的合作协议以及终端客户处置加工该类产品的环保资质和技术能力(有处理固废或工业废弃物的营业执照、环评报告及项目批复、排污许可证等)。
2、注意事项:
2.1因投标物资的特殊性,请到现场看货并给予确认。
2.2同一控股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产品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若投标单位不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却执意参与报价并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此造成我方招标工作延误的,同时扣罚其全额投标保证金。(说明:脱硫尾泥投标保证金15万元;不可回收工业固体废物投标保证金10万元。) 2.5为确保正常生产,预防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外排产生堆积影响生产,防止出现环保问题,中标后需按签定合同总金额的10%~20%收取该标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并办理结算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2.6必须承诺全部按环保要求堆存并用于原料加工处理,不得就地或外排囤积、填埋、乱倒乱堆。 2.7要求做到日产日清。 2.8招标方不对标的物做任何质量承诺,中标方不得提出任何的质量要求。
2.9资格审查:资格前审。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方资格审查后才能参与线上竞价。
2.10、销售方式:线上反向竞价。竞价网 三、其它: 招标 地 邮 编:338001 招标工作咨询:新钢招标办公室 杨宇 业务详情咨询:新钢环保科技 刘煜 新钢能源环保部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