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微振底座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防微振底座(招标编号:0747-2460SCCSH002)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防微振底座,数量为:16台。
招标范围及用途:招标人的工艺设备摆放在防微振底座上时,满足VC-C防微振等级。
交货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资质要求:无。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以开标日为基准)签订的至少1份同类设备销售的业绩合同,并提供相应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须能认定合同签署日期、销售产品内容、合同总金额、合同双方签章页等关键信息,否则将作为无效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内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记录(网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网
注:1)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本企业信息,需要提供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2)未提供则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4.2 投标人应是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集成商;
3.4.3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防微振基台非自产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