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昌黎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蔬菜)设备采购(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省昌黎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蔬菜)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规模:主要进行蔬菜生长环境和长势实时观测系统、蔬菜栽培生产精准作业系统、蔬菜采后智能分级与初加工系统、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与追溯系统,还有一张图辅助决策平台等部分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围绕昌黎县蔬菜主导产业,依托昌黎县绿色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的前期建设基础,集中打造大田种植数字农业建设样板,实现蔬菜智能化、数字化种植,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信息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实现农业生产模式全面改善提升。
2.3标段划分:无;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交货地
2.6交货期:8个月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颁布及省市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合同估算价:998万元;
2.10招标范围:蔬菜生产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平台(含蔬菜生长环境和长势实时观测系统、蔬菜栽培生产精准作业系统、蔬菜采后智能分级与初加工系统、蔬菜质量安全监测与追溯系统、蔬菜栽培生产精准作业系统),一张图辅助决策平台(蔬菜一张图建设相关算法及分析模型)两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或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3.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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