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全区电动三轮车技术平台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全区电动三轮车技术平台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JSNJCG-6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全区电动三轮车技术平台服务,包括平台GPS服务、年检、贴花、车辆保险。
1.2 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95.92万元(含税)
服务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类别 | 数量(辆) | 服务内容 | 单项限价(元) | 备注 |
平台服务费 | 872 | GPS数据 | 300 | 该GPS服务平台是南京快递行业协会与南京市公安指定GPS服务平台,便于交管部门和招标人实行管理。 |
年审服务 | 年检 | 80 | 车辆上门年检电动三轮车,含上门服务的人工费和检测费 | |
贴花 | 20 | 为车身三面标识的更新维护费用,达到文明城市检查标准 | ||
平台统一车辆保险服务 | 车辆保险 | 700 | 1)本保单针对第三者责任险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车,其中第三者财产损失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万元/车: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车,其中每次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万元/车。 2)本保单承保非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驾驶期间意外伤害责任(不包括搭乘),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60万元/车,其中死亡、伤残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万/车:承保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不包括搭乘)驾驶期间意外医疗责任,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车,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车。 3)本保险每车针对驾驶人意外医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对其他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人民币10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