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金融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4-4-05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业主金融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采购1家单位,为天津邮政618台金融自助设备提供维保服务,包括自动取款机(ATM)114台、存取款一体机(CRS)361台、智慧柜员机(ITM)143台。服务内容包括自助设备(含原装及后续增配的内置视频监控系统、防盗刷模块等)的故障修复(含所需配件)、升级改造、设备迁移、拆除、预防性巡检、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业主金融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业主金融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应包括金融自助机具设备的维修服务等相关内容,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为本项目所涉及的各类品牌自助设备提供独立维保服务的能力、专业人员及设备,提供盖章承诺函;
3.提供至少1个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已实施的为银行、邮政类企业提供金融自助设备维保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项目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2023和2024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代理公司的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 /index.html 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区域及业务类别)的投标人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0.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分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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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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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