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审字[202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南宫市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 2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机构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7其他要求:无 3.1.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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