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箱式变压器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箱式变压器采购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箱式变压器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本工程配套建设两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场址在东经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纬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间。场址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间,东南方向距达茂旗直线距离约85km。
2.4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施工现场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满足项目所需的61台3300kVA全密封三相双绕组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华式);箱变配套保护测控装置;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标段要求的箱式变压器(华式)产品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输、交付、现场调试、技术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供货30%,5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最终交货时间和数量在箱变生产前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施工现场。
(3)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至买方指定的项目现场车板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箱式变压器采购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 3.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为3300kVA及以上箱式变压器(华式)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须提供证明文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至今)至少有1项50台及以上的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为3300kVA及以上的箱式变压器(华式)供货业绩,近3年内(2021年-至今)累计3300kVA及以上的箱式变压器(华式)供货业绩不少于500台(需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和合同签字页,且所提供的合同内容能够反映设备数量和型号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2月29日09:00至 2024年03月11日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