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翻车机B系统大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翻车机B系统大修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委 托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翻车机B系统大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1.1工程概况
西宁发电 双车翻车机系统是武汉重工装备 厂生产的转子式翻车机,“C”型转子式翻车机采用“C”型端盘,结构轻巧,平台固定,液压靠板靠车,液压压车。本翻车机系统包含双车翻车机本体、重车调车机、双车迁车台、空车调车机、夹轮器、安全止挡器。翻车机系统设计成能翻卸型号为C60、C63、C65、C70通用敞车。翻车机型号为FZ231,主要参数详见技术协议。
西宁发电 翻车机B系统系统自投产使用至今运行时间达到8年,到达大修周期。本次计划对翻车机B系统进行大修。
1.1.2其他条件:设备检修、修复、改造过程中涉及的设备备品配件(不含油漆、油封及密封组件)、装置性材料和检修用水、用电、检修场地均由委托人免费提供。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西宁发电 翻车机B系统大修(包含机务、电仪)检修项目从施工准备、备品配件及材料验收、项目施工、设备试转、调试、第三方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及质保过程中涵盖的所有工作。
其它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必须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
1.2.2.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特种作业人员要求:须提供不少于两名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熔化焊接与热切割操作证人员;须提供不少于一名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人员;须提供不少于一名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指挥作业证人员。
1.5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的翻车机大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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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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