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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9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2-28 0
核心提示:吉县风电项目己列入山西省能源局文件晋能源新能源发[2022]428 号 《关于下达山西省 2022 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
   吉县风电项目己列入山西省能源局文件晋能源新能源发[2022]428  号 《关于下达山西省 2022  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名录中,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2: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吉县。
2.2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装机 90MW,暂按 18 台单机容量 5000kW 风力发电机组,通 过 4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新建升压站, 通过新建的 220kV 送出线路拟接入孟门站, 孟门站 扩建 220kV 进线间隔(具体以接入批复为准) ,线路长度 25km。(以上为项目可研设计方 案,本招标范围内初步设计方案及相关优化应以可研设计为基础, 相关主设备性能及设计指标、方案应优于可研设计方案)。
2.3  计划工期:暂定 2024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并网,410  日历天。(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手续办理,除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卫生三同时报告以及  能源基础评价报告由发包人提供外, 所有项目相关的前期手续、质监手续、建设期手续、并  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等依法合规手续由投标人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全部设备及材料采  购,招标人不提供任何设备及材料,所有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由投标人提供。 工程设计及施工,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地质勘测、微观选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  工图设计、现场配合设计以及设计文件审查) ,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基础(包括吊装平台、地  基处理、箱变基础、防雷接地) ,风电机组安装(包括塔筒、箱变安装) ,集电线路建筑安   装工程(包括架空及直埋、线路涉及的征占地及补偿工作) ,送出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  铁塔及基础、通讯光缆、地埋电缆、架空线缆、送出对侧间隔) ,新建道路施工(包括道路  施工运输临时占地及道路路肩的占地手续办理及补偿, 满足大件设备运输条件) ,道路改造  (所涉及的障碍物移除、房屋拆迁、设施改接等, 大件运输到升压站及风机机位的道路施工  等, 满足大件设备运输条件) ,升压站建安工程(包括升压站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含调试、涉网试验、性能试验) 、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 接入大唐集控中心(包括集团大数据中心、太原集控中心以及首年通道租赁)等) ;检测及验收,检测、实验、检查测  试、系统调试、试运行, 消缺, 培训, 工程验收(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  生等各项专项验收工作、并网前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直到完成达标投产验收),移交前工程范围内清理工作, 最终交付投产, 工程整体档案移交、质保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完成达标投产验收并全部移交生产及质保期 内所有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 凡涉及本项目所有专 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 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EPC 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 限价, 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疫情防控(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价格。
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从吉县高速出口开始至风电场区场内 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风机检修道路,35kV 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 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接地等) ,防洪涝设施, 接地, 电缆沟, 护坡, 水土保持 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 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 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部分乡村道路改造、障碍物拆迁改造、道路指示牌、树木砍伐及恢复等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2)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
(3)新建 220kV 升压站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4)送出线路工程:所有涉及送出线路、对侧间隔的建筑、设备安装及接入相关的工作。
(5)远程监控系统。
(6)相关硬件和软件配置,系统集成,建设智能型风场。
(7)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  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 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 但对于本风  电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8)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 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不限于此。
(9)具体由投标人设计并出具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除此之外: 自行考虑施工降水 费用;自行考虑施工措施及支护费用;自行考虑回填土方外购因素及费用;自行考虑土方开 挖高边坡挡墙因素及费用;自行考虑设备、材料、临建设施、土石方、弃土、弃渣、弃石等的场地及费用。
(10)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满足《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以及《公司新能源项目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管理办法》中关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1)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本项目满足当地电网的技术标准及 要求;满足 2018 年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 则》及《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满足《集团 2023 年框采结果》中对设备的要求。本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其中风机整机质保期 5 年)。(可研内工程量仅供报价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行业(风力发电) 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同时具有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48MW 及以上风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 投标风力发电机组机型应为公司 2023-2024 年风力发电机组及 附属设备年度框架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中的第一至第八中标人中的产品, 且应至少满足下列两条中的一条:
(1)投标风力发电机组机型均需通过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型式认证报告(通过第三方权 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型式认证, 并提供认证报告全文) 、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高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及相关检测报告。
(2)投标风力发电机组机型均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通过权威 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认证, 并提供认证报告全文) ,投标人承诺在不晚于首台设 备交货前提供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不含待解决项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及高、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
3.2.2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  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须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 1 个及以上风电工程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 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以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类似的业绩,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方都必须提供与各自分工相应的业绩) ,联合体各 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协议书须有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均须提供有效的证件(证明)扫描件且清晰可辨。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 17:00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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