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青豫(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西山片区“光伏生态公益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在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西山片区建设约509亩高标准光伏生态公益林的人工种植,包括(但不仅限于)在共和县恰卜恰西山片区国能公司承建的植树区域内,按照海南州政府林业管理部门要求和设计标准,对植树区域内场地进行平整,以及按照高标准人工栽种设计的相关要求完成承建区域内植树造林和管护任务,造林树种为:青海云杉、河北杨、塔青杨(替代树种青杨)、山杏、山桃、紫叶稠李、暴马丁香、北美海棠、榆叶梅、丁香、珍珠梅等。其中:针叶树种规格苗高原则上在2.5米以上,阔叶树种胸径在5厘米以上,灌木高度在1.5米7分枝以上。
2.1.2招标范围:国能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西山片区建设约509亩高标准光伏生态公益林的人工种植,包括(但不仅限于)在共和县恰卜恰西山片区国能公司承建的植树区域内,按照海南州政府林业管理部门要求和设计标准,对植树区域内场地进行平整,以及按照高标准人工栽种设计的相关要求完成承建区域内植树造林和管护任务,造林树种为:青海云杉、河北杨、塔青杨(替代树种青杨)、山杏、山桃、紫叶稠李、暴马丁香、北美海棠、榆叶梅、丁香、珍珠梅等。其中:针叶树种规格苗高原则上在2.5米以上,阔叶树种胸径在5厘米以上,灌木高度在1.5米7分枝以上。本项目植树面积、树种和具体标准,以《2022年度共和县东西两山(西山片区)绿化工程人工造林实施方案(作业设计)》为准。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2.2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青海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山片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植树造林或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植树造林或绿化类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5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