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江苏能投江苏省阜宁县东沟镇160MW/320MWh储能电站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东沟镇黎明村一组。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60MW/320MWh磷酸铁锂储能电站,在储能电站内布置储能电池集装箱、PCS一体机(含PCS、干式变压器、断路器等)、储能站用电舱、升压站配电装置预制舱(布置35kV、10kV、380V、干变等)、电气二次及通信预制舱(布置电气二次设备、通信设备、工机具间、备品间、应急间等)、储能站综合舱、危废舱、消防系统、排水系统等。储能电站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220kV保护控制设备布置在升压站继电器室,操作台位于集控室内)。本期工程新建1台180MVA(220/35kV)升压主变,储能单元逆变升压后,经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经主变升压至220kV。升压站内预留远期160MW/320MWh接入所需主变及配电装置位置。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工程为江苏能投江苏省阜宁县东沟镇160MW/32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至储能电站整体竣工验收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电网要求的所有调试、涉网试验及相关手续;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量保修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为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3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资质条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独立电化学储能或风电/光伏配套电化学储能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单个项目的储能容量不低于320MWh)(须提供合同文件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材料中须体现具体工作内容及储能系统的装机容量MWh)。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担任过1项独立电化学储能或风电/光伏配套电化学储能(项目的储能容量不低于100MWh)的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经历(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合同证明文件②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的储能容量MWh)。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无连续2年亏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2月6日09时整至2024年2月18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