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海南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 南航海南 (综合保障部)2024-2026年机组驻勤酒店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403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中标人,主要负责根据南航海南 航班运行计划安排,为海南 备份、航延机组人员在海口当地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晚)、南航美兰基地往返酒店车辆等本地驻勤服务保障。项目总预算1500万元。
分类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 ( |
A | 酒店住宿 | 以实际发生为主 | 284元/间/天 |
B | 酒店餐食 | 以实际发生为主 | 早餐:20元/人/餐; 午餐、晚餐:50元/人/餐 |
C | 酒店用车 | 以实际发生为主 | 中型或大型车(7座(含)以上):120元/单程1次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人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投标人以单价限价为基础,对本项目三个采购分类(A类:酒店日常住宿(标准/大床,不含早);B类:早餐及正餐(午晚餐)餐费;C类:酒店接送机组成员用中型或大型车(7座(含)以上)单程费用。)各报出一个固定折扣率。投标折扣的有效报价范围:0% ≤投标折扣率≤ 100%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可保留一个小数位数(如:96.5%),投标人对A/B/C类分别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应当适用于分类清单内每一种子项。例如,分类折扣率填97%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分类每一子项的单价限价*97%。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机组驻勤酒店 | 海口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 投标人距离南航美兰基地车程时间在15分钟(含)以内。(注意:依据“百度地图”进行测算,提供【中午12:00-14:00期间】酒店至南航美兰基地的最短时间距离。)
2.9 投标人需达到挂牌四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四钻(含)以上。(注意:参考文件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证明)
2.10 投标人须配备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注意:1.若为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的餐厅,须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及现场照片。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核查实际情况。)
2.11 投标人必须具备车辆保障服务能力,按照航班运行时刻为机组提供南航美兰基地与酒店之间的往返接送服务,酒店须自有或租赁1台或以上车辆为机组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根据该航班机组人数进行安排,须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机组一人一座以及放置机组行李的空间。服务车辆的其他要求:不得使用7座以下车型;车龄不得超过8年(含);行驶距离不得超过20万(含)公里。(自有车辆:车辆所有人应是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提供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照片;租赁车辆:车辆承租方应是该投标人,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2.12 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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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