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顺德高新区分中心场地租赁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3-12346
项目编号:440606-2023-12346D
项目名称: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顺德高新区分中心场地租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4,919,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顺德高新区分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919,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顺德高新区分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19,7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每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顺德高新区分中心场地租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顺德高新区分中心场地租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