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 南昌清能公司庵前渔光互补项目主体PC总承包及外送线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2-1-050)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江西 南昌清能公司庵前渔光互补项目主体PC总承包及外送线路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武阳镇,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约665亩,土地性质为坑塘水面。本项目安装容量37.01096MWp,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外送线路路径长约6.65km,线路起点为庵前光伏开关站,终点为110kV胡华变35kV开关柜。
2.2招标范围:
主体工程物资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一体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催交和现场保管及与其各供货商的协调,组件、逆变器、箱变、预制舱、电缆、SVG设备执行华能集团设备框架协议匹配结果;光伏发电工程建筑及安装施工、35kV集电线路土建及安装施工、开关站土建及安装施工、光伏场区交通工程、防洪防火工程、环水保工程、湿地占补平衡;负责本工程所有设备正式标识牌、企业文化标识牌等;负责涉网安全检查、数据接入、与电网协调、验收等工作;负责试运行、移交,建设用地报批以及完成“四证一书” 手续办理、防雷接地检测评估、劳动安全验收、职业卫生专项验收、消防专项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工程交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并提供相关的验收报告,配合发包方完成质量监督检查,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协调。以上验收、检查、会务、协调等相关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请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
送出架空线路和对侧间隔的勘察设计、设备供货、手续办理、施工、安装、调试、通信、验收、线路征地、砍伐证办理及地面附着物补偿等,即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工程范围:35kV送出线路工程和电网端变电站间隔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内外部评审、施工图编制、竣工图编制等。
2)建筑工程范围:①送出线路工程范围内塔基基础等;②水保及环保设施建设、植被恢复及相关验收等;③接地工程,所有杆塔基础接地等;④对侧扩建间隔及其他工程。
3)安装工程范围:①送出线路安装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工程、构支架、线路杆塔组立、架空线、套管瓷瓶避雷器等的安装及与两端接口的连接等;②光纤通信安装工程:OPGW的敷设及与两端接口的接续、必要的通信连接等;③对侧扩建间隔工程及其他工程。
4)调试及验收工程:①对线路上的一二次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电网公司标准的交接试验,与对侧所有相关专业联调并最终取得电网公司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文件;②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各阶段监检手续,包括线路工程所有调试、测试、试验、验收;且负责分系统、整体启动调试直至送电;③同时提供防雷接地等所有必要的调试、测试、试验、验收报告。
5)设备采购: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相关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购买。
6)材料运输:负责本工程所需用材运输。
7)其它施工及费用范围:①送出线路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永久征地、拆迁等。②其它租地及投标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投标人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的手续办理及费用。③送出线路工程中跨越铁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河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续办理及费用;④塔基永久征地及临时租地地上所有附着物的清理及费用。办理建设用地合法手续须缴纳的税、费等。
8)绿化工程,植被恢复、水保及环保恢复、验收。
9)施工过程中,架空线路、塔基、铁塔组立等所占用的临时场地和临时施工道路的费用、协调工作费用、超出临时租地范围的施工用地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土水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牲畜死亡费用、施工发生的阻工协调费用。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导致的协调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0)本工程涉及环境及水保敏感区域,工程区域施工过程与环境、水保恢复同步进行,切实满足水保、环保验收要求,并取得相关批复。
11)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乙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特别说明:本工程需同时满足华能集团公司及江西省电网公司、南昌供电公司的相关接入要求和验收标准。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接招标人通知确定,外送线路具备并网送电条件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前,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8月1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条件:
若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近3年,具有至少1项单个项目建设容量不低于30MW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1项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线路设计业绩及至少1项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线路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近3年,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具有至少1项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线路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具有至少1项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线路施工业绩和至少1项单个项目建设容量不低于30MW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需提供建设部颁发的电子注册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项目单位证明、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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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自编B正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