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勘察设计一标段(KCSJ-01) | 负责本项目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环保、绿化、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等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编制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招标、施工期后续服务等。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
财务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含)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2.路线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3.环境保护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4.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2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5.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6.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7.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资格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8.交通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9.设计代表(1人):由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分项负责人担任。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严禁转包及违法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双院制咨询一标段(SYZZX-01) | 负责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勘察现场监理、勘察成果咨询及初步设计、设计过程中关键方案的论证、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监理、双院制咨询及施工阶段重大方案调整的咨询;根据《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的要求编制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以及报告评审等,直至通过审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双院制咨询业绩。 |
财务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含)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2.路线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3.环境保护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4.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2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5.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6.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7.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资格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8.交通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严禁转包及违法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