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剑河县朗洞河朗晃段 治理工程已由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以 黔东南州水务局关于剑河县朗洞河朗晃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黔东南水函〔2023〕146号批准建设,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7225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项目法人为剑河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剑河县水务事业发展中心,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 |
2.2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长度2.272km,两岸新建防洪堤总长1.608km,(其中左岸1.089km、右岸0.519km)。防洪工程堤防断面型式采用格宾挡墙堤型。格宾笼尺寸为1.0x1.0x1.0m,挡墙顶宽为1.0m。采用0.1-0.3m厚C15混凝土压顶 |
2.3 合同估算价:8722500元。 |
2.4 计划工期:244 天。 |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朗洞河朗晃段 治理工程 |
2.6 招标范围:朗洞河朗晃村至镰刀湾河段,工程综合治理长度2.272km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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