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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新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水利用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密市城市管理局新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水利用项目已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密市城市管理局新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水利用项目
2.2 招标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4-2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水利用项目,管网敷设由金门污水厂沿河道向南至郑登快速路,后沿郑登快速路向东至马沟村路口,再转向北至焚烧电厂外围,长度约9.45千米,主要施工内容:新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外中水输水管线、厂内中水回用设施、设备购置安装等。
2.4 招标控制价:
施工标段:1748.755317万元;监理标段:17.4万元。
2.5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新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水利用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设备购置安装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新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水利用项目施工、设备购置安装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施工标段:90日历天;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须含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5 信誉要求: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经理(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注: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查询结果最终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1.6 其他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3.1.7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符合3.1.1项、3.1.4项、3.1.5项、3.1.6项、3.1.8项要求。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交易平台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8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 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须含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3.2.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2.5 信誉要求: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总监(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注: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查询结果最终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2.6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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