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运河新村西侧规划路南段道路工程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核〔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大运河城乡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大运河新村西侧规划路南段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
2.1.3工程内容、规模:该项目占地11974㎡,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385.79m,红线宽30m。同步建设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土建及交通工程等配套设施工程。
2.1.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1.6计划工期:预计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00 日历天;
2.1.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9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评审。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一)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内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
(二)采购、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3.1.1.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相关负责人员资格要求:
3.1.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全国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3.1.2.2设计项目负责
3.1.2.3施工项目负责
3.1.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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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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