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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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 称 |
项目概况 |
项目地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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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 理服务 信托业 务系统 建设项 目 |
项目背景和目标:当前,客户在认购信托产品时,已经可 以实现通过线上方式进行预约、双录、签约等操作;但在 信托资金交付环节,则需另行通过手机银行或网银转账等 线下方式支付,这一操作在移动支付飞速发展的今天显得 相对繁琐。需通过打造信托账户管理体系,解决认购和分 配“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客户资金在信托公司体系内 循环,增强客户粘性、降低流失率,同时需要支持资产服 务信托业务的发展。本项目主要目标在于建设“账户管理 服务信托业务系统 ”,也称为资产服务信托系统。具体实 现如下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为委托人提供资金代收代付、 权益登记、账户管理、高频实时交易支持等特定服务;为 公司提供高效流水识别、份额实时登记、头寸监控管理、 资金高效划拨、监管信息报送、财务自动核算、高效自动 化运营等功能,同时支持开展预付金服务信托、破产重 整、薪酬福利管理等其他资产服务信托业务。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后,在具备相关条件的前提下, 计划在入场 15 天内完成项目系统需求调研,将业务需求 方案提交评审,在相关合作方配合顺利的情况下, 2 个月 内完成平台总体方案的设计(包括系统概要设计和总体设 计、数据库设计、数据资源对接方案)和开发工作, 3 个 月内完成系统测试、上线工作,签订后 4 个月内完成初步 验收。 |
郑州市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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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工作范围 |
项目工期/服务时间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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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理 服务信托 业务系统 建设项目 |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管 理服务信托业务系统主要为客户创建钱包账 户,提升客户的资金运用效率,支持资产服 务信托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业务的支持 能力、平台服务能力以及系统运营管理水 平。 1、按照本项目需求内容,建设账户管理服务 信托业务系统,涵盖需求里各业务模块。 2、按照供货要求,完成该项目与周边系统的 对接方案、对接实施、对接测试等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客户 APP 、CRM 系统、 TA 系统、 盈丰系统、财务系统、资金清算平台、数据 平台等系统。 3、按照供货要求,完成该项目与一家专户银 行、 一家存款银行的银企直连对接工作,实 现钱包账户的资金收付功能。 4、建设的项目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 技术文档、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等本项目 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独有。供应商需确 保本次项目开发所涉及系统可获得有效的软 件著作权证书。供应商承诺在项目完成上线 后,在甲方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和相关协助 的前提下,为本项目具备申请专利条件的部 分提交专利申请。 |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 完成需求调研、需求 和产品原型方案设计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 内完成合同所有系统 需求的开发, 3 个月 内完成测试和上线工 作, 4 个月内完成初 步验收。验收地点为 郑州。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1.5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1.6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8 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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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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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 理服务 信托业 务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
1) 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应具备一 个及以上金融行业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并正式投运的成功案例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备 CMMI3 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3) 基本资格要求 3.1.6 不适用。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2 月 1 日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