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武汉电厂
2.2 规模:300MW燃煤机组4台、600MW燃煤机组2台。
2.3 交货地点:武汉市阳逻开发区平江大道,阳逻电厂物资仓库或厂内指定位置。
2.4 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于30天。
2.5 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 |
单位 |
数量 |
材质 |
备注 |
1 |
动环(喷嘴部) |
TPZ.02A32 |
套 |
4 |
KmTBCr15Mo合金 |
含:安装所有的压板、螺栓、垫片及密封垫等附件 |
2 |
静环 |
TPZ.02A32.02.02 |
套 |
4 |
ZG230-450 |
|
3 |
挡环 |
TPZ.02A32.02.0 |
套 |
4 |
KmTBCr15Mo合金 |
|
4 |
密封部 |
TPZ.02A32.02 |
套 |
4 |
KmTBCr15Mo合金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火电厂中速磨制粉系统节能提效相关供货及改造业绩(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实质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家不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人过往磨煤机动静环改造项目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月31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