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35kV海缆深埋施工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离岸距离约17km,泥面高程为-10m~-15m,场区呈不规则六边形,南北最长7.5km,东西最宽4.9km,规划面积约30km2,共安装41台单机容量6.2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254.2MW。风电场布置23台高桩承台基础,18台单桩基础。在风电场中部偏西侧新建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并在南田岛新建1座220kV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20kV海缆登陆转架空线路送入陆上集控中心,然后经架空线路接入220kV湾山变。
2.1.2招标范围:
本合同范围是 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的35kV海缆深埋施工,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已抛35kV海缆路由工前扫测(工前扫测报告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2)35kV海缆试挖沟、35kV海缆再深埋施工(包括起始造坡、正常挖沟、结束挖沟等工作);
(3)深埋后35kV海缆路由工后复测(工后复测报告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4)承包人应负责组织本标段内所需各项会议会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包含会务费、专家费等)。
2.1.3计划工期:自发包人签发开工许可后7个月完成所有35kV海缆深埋施工。
2.1.4质量要求:开展预估总长度48.2km的35kV已抛海缆路由工前扫测,完成海缆敷设后工后扫测,埋深要求不小于1.5米。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5kV及以上海上风电场海底电缆敷设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联合体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风电场海底电缆敷设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25 09: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