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仪国际招标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精化5000吨/年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扩建项目乙炔混合气压缩机组采-招标公告
代理标段编号:0703-2340CIC2P10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精化NVP扩建项目现场 一、招标条件 本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精化5000吨/年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扩建项目乙炔混合气压缩机组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GXM--202312087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4200000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编号: CGXM--2023120874/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其它条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持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3投标人在国内有1台及以上乙炔或类似介质压缩机制造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3年6月1日以前签订的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须能够体现货物名称、介质、合同签订日期等相关内容,且内容、公章要清晰;如果合同中不能反映介质等参数。需提供技术协议或其它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5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4.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可能将导致无效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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