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一标段 - 国际招标澄清或变更公告(2)_电力设备_资讯_电力建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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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一标段 - 国际招标澄清或变更公告(2)

   2024-01-23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dlztb0
核心提示: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2月2日11:00(北京时间),其他内容不变。新疆招标 受招标人委

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2月2日11:00(北京时间),其他内容不变。

新疆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4-01-22在发布变更公告。
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遥控式牵引车4辆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34-234XZ1GH0430
招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一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投标,也接受其销售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特种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3.3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3.4拟供货物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机场设备通告中。

3.5投标人须提供拟供货物的性能测试报告和检验记录
3.6拟供货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全球累计销售量不少于10辆(非军用机场),其中在中国销售的业绩不少于3辆(非军用机场),并提供1份(含)以上国内用户出具的拟供货物运行良好证明。

3.7拟供货物制造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
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具备易损件、常用备件仓库,并提供1份(含)以上国内用户出具的售后服务满意的证明。

3.8投标人(境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或境内制造商或境内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mo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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