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册井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CZB23120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沙河市册井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以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市册井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沙审批审[2022]2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总占地面积 6657.26 平方米 (合9.99亩),设计处理规模为近期1500m³/d,远期3000m³/d。主要建设构筑物:预处理池、综合池、磁混凝高效沉淀池设备,紫外线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储泥池、综合工房、附属用房及厂区内部和厂区外部配套污水管网。
2.3监理期限:项目开工至保修期满。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2.6其他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不得少于5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
3.1.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网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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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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